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重複)#64078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4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原處分機關依職權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撤銷原行政處分
(B)廢止原行政處分
(C)為程序上之補正
(D)確認該行政處分無效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授益處分廢止之事由:一、行政處分保留有廢...
未解鎖
行政處分的廢棄分為兩種1.行政處分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