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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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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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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年份:
96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4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院長之職權?
(A)維持立法院秩序
(B)綜理院務
(C)許可對立法委員之逮捕
(D)處理議事程序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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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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