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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18957 | 科目:公職◆法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18957

年份:103年

科目:公職◆法學

13. 30 歲之甲賭博輸錢,積欠乙賭債新台幣一百萬元,在民法上甲是否得拒絕給付該筆一百萬元之賭債?
(A)賭博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乃屬無效,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B)願賭服輸,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C)甲得撤銷賭博下注的意思表示,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D)甲已經成年,必須為自己之行為負責,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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