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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1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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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18957 |
科目:
公職◆法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18957
年份:
103年
科目:
公職◆法學
13. 30 歲之甲賭博輸錢,積欠乙賭債新台幣一百萬元,在民法上甲是否得拒絕給付該筆一百萬元之賭債?
(A)賭博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乃屬無效,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B)願賭服輸,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C)甲得撤銷賭博下注的意思表示,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D)甲已經成年,必須為自己之行為負責,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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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偶爾上來看看
B12 ·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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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ell Spade
B13 ·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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