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26624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13 下列關於租賃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為保護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承租人之地位,承租人得於契約成立後,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B)基於買賣不破租賃之原則,不動產出租人於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占有中,將租賃物之所有權移轉讓與第三人時,原承租人之地位並不受影響
(C)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主張優先承買之權
(D)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承租人房屋所有權移轉時,其基地租賃契約,對於房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