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12328
年份:11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2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同意
(B)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C)公務員於大學兼課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
(D)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 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8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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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1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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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 第 15 條 (B)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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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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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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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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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服法 14 14-1 14-2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