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設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員之規定,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618 號
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大陸地區人民擔任公務員之資格與其他臺灣地區人民作差別對待,不違反平等原則
(B)以十年為期之規定,違反國家安全原則
(C)不區分公務員職務與類型,一律以十年為限,已違反比例原則之要求,構成違憲之瑕疵
(D)雖兩岸目前分治,但政治情況與過去顯然有別,限制大陸地區人民擔任公務員已無合憲之理由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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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個人簡單的說法,希望方便理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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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阿摩這設計根本擾民,鑽石買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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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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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錄司法院618號解釋(A)故對其擔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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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陸籍人士擔任公務員一律以十年為單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