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
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573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573 |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573
年份:
97年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12 五院遇有爭執時,依照憲法之規定,得由何人召集會商解決之?
(A)立法院院長
(B)司法院院長
(C)行政院院長
(D)總統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