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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民法(純選擇)#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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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民法(純選擇)#5375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民法(純選擇)#5375
年份:
99年
科目:
民法
11.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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