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為成年人,因精神障礙而受監護之宣告,某日甲精神回復而有識別能力,向乙購買手機一只,惟因過
失打破櫃台玻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之手機買賣契約無效,關於打破櫃台玻璃不成立侵權行為
(B)甲與乙之手機買賣契約有效,關於打破櫃台玻璃成立侵權行為
(C)甲與乙之手機買賣契約無效,關於打破櫃台玻璃成立侵權行為
(D)甲與乙之手機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關於打破櫃台玻璃不成立侵權行為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1、甲因受監護之宣告, 故為「無行為能力...
未解鎖
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能力) 受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