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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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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警察官升官等考試_警正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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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警察官升官等考試_警正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111 |
科目:
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警察官升官等考試_警正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111
年份:
101年
科目:
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
11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會議,至少須有多少之立法委員出席,始得開會?
(A)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B)立法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D)立法委員總額四分之一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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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gundamzaia0776
B8 ·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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