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法學大意#129564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婚姻自由」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自由為憲法第 22 條之非明文權利
(B)民法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 關係,屬立法裁量之範圍
(C)憲法保障人民享有不受國家恣意干預之婚姻自由,包括個人自主決定「是否結婚」 、「與何人結婚」、 「兩 願離婚」,以及與配偶共同形成與經營其婚姻關係之權利
(D)婚姻中配偶一方違背其婚姻之承諾,而有通姦行為,固已損及婚姻關係中原應信守之忠誠義務,並有害 對方之感情與對婚姻之期待,但尚不致明顯損及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