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涉及憲法第11條保障之言論自由?
(A)使用無線電廣播以取得資訊及發表言論
(B)促使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訊息
(C)被告對其個人訴訟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
(D)舉辦有關證券投資之講習提供證券投資相關訊息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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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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