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29180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29180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29180
年份:
104年
科目:
民法
11 下列關於連帶債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連帶債務下之各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擔可分債務
(B)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他債務人並不因此同免責任
(C)連帶債務人相互間,並無內部求償關係
(D)債權人原則上得向連帶債務人全體,同時請求全部之給付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小愛
B9 · 2017/06/08
推薦的詳解#2252664
未解鎖
c281
(共 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