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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57729 | 科目: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57729

年份:105年

科目:法學緒論

10.甲出售 A 手機予乙,該手機售價為 10,000 元,甲卻誤寫為 1,000 元。此種意思表示之錯誤,其法律 效果為何?
(A)當然無效
(B)當然有效
(C)得撤銷
(D)附條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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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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