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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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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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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1 |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1
年份:
95年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28號如何解釋憲法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之範圍?
(A)指臺澎金馬地區
(B)指臺澎金馬和大陸地區
(C)指臺澎金馬和不包括外蒙的大陸地區
(D)屬政治問題,不予解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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