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民法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若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兩者不符合時,法院應以何者為準?
(A)推定以文字為準,但當事人得舉反證推翻之
(B)視為以文字為準
(C)先確定當事人之原意;如法院不能決定原意時,應以文字為準
(D)先確定當事人之原意;如法院不能決定原意時,應以號碼為準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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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以文字為準)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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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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