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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801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801

年份:102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1 民法第 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學說上稱呼此種條件為:
(A)意定停止條件
(B)意定解除條件
(C)法定停止條件
(D)法定解除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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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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