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
>
102年 - 102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中華民國憲法#10403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中華民國憲法#10403 |
科目:
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中華民國憲法#10403
年份:
102年
科目:
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下列何項規定未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
(A)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
(B)子女一律從父姓,無從選擇
(C)妻與夫協議不成時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D)夫妻間之贈與免納贈與稅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2024/09/29
私人筆記#6407360
未解鎖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
(共 3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