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行政法概要#53622
年份:10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 下列敘述何者屬於比例原則之內涵?
(A)採取之手段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B)法律在規範內容上須明確,以資受規範之人民得以事前得知何者事項將受何等之規範以及產生如何之
法律效果
(C)人民如因信賴公權力措施之存續,而已為一定之行為並產生信賴利益,該利益應受保護
(D)公權力之行使,不得將不具事理關聯性之事項與其所欲採取之措施或決定相互連結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B)是授權明確性原則(C)是信賴保護原...
未解鎖
(B)是法律明確性原則(C)是信賴保護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