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81332
年份:108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 依司法院解釋,主管機關於執行法令時,於個案中是否已無不作為之裁量餘地,下列何者不屬於應考量之因素?
(A)當事人權益遭遇危險之迫切程度
(B)當事人是否依法向主管機關請求排除侵害
(C)公務員對於損害之發生是否可得預見
(D)侵害之防止無法憑個人努力即可避免,須仰賴公權力始能達成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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