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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57729 | 科目: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法學緒論概要#57729

年份:105年

科目:法學緒論

複選題
46號提及之「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的原則,不得以修 憲手段變更之?(複選)  
(A)國民主權原則
(B)司法院大法官不得連任原則
(C)總統直接民選原則
(D)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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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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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憲章原則(修憲界線論):具有本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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