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民法#21827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民法#21827

年份:103年

科目:民法

甲以自己名義出售乙所寄放之手機與丙,而丙非因重大過失以為該手機乃甲所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依表見代理之規定主張取得該手機所有權
(B)丙於甲讓與兩年後,始取得該手機所有權
(C)乙得於甲讓與後兩年內,向丙請求返還該手機
(D)乙得對甲請求損害賠償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1460927
未解鎖
丙可主張善意受讓801+948,立即取得...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696413
未解鎖
169(表見代理) 由自己...
(共 3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