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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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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7934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7934
年份:
100年
科目:
民法
民法有關使用文字及簽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必須由本人自寫,且必須親自簽名
(B)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
(C)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D)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縱使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不生簽名之效力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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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小李子
B4 · 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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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3條(使用文字之準則) 依法律之規定...
(共 11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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