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7190
年份:100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戶政事務所公務員被服務機關記二次申誡,享有下列何種權利?
(A)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應給予其事前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B)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得任意至各學校兼任教學工作
(C)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請求與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
(D)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申訴以聲明不服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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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85號:得按相關措施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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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 = = 被騙了,一堆申訴搞得好混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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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保訓會的函,申誡以上為行政處分,所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懲處跟懲戒都有「申誡」,但是可以這樣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