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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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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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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696 |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696
年份:
96年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依憲法第 52 條之規定,總統有刑事豁免權。當現職總統競選連任時,於法定競選活動期間,上述規定應如何適用?
(A)因其候選人之身分,故無刑事豁免權適用
(B)因總統身分未變,仍適用憲法第 52 條
(C)無刑事豁免權,但僅得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關刑罰之規定予以訴究
(D)無刑事豁免權,但僅得適用刑法中相關刑罰之規定予以訴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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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蔡小蔡
B3 · 2017/06/07
推薦的詳解#2250533
未解鎖
現職的總統競選連任 這時的總統是在職的 ...
(共 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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