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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重複)#11693 | 科目:原民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重複)#11693

年份:101年

科目:原民四等◆法學知識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擬提憲法修正案,至少須經多少立法委員之出席及決議,始得提出?
(A)二分之一之出席,二分之一之決議
(B)三分之二之出席,二分之一之決議
(C)四分之三之出席,三分之二之決議
(D)四分之三之出席,四分之三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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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02531
未解鎖
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
(共 1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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