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0511
年份:10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已刪除】15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或兼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司法院解釋,公立學校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者,就其兼任職務有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
(B)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僅在受有報酬者,始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C)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D)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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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搞錯了,不是能不能有報酬的問題是不...
未解鎖
14-2和14-3都有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