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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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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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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6848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6848
年份:
95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已刪除】
複選題
33. 下列關於第三審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若其上訴利益逾第466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即得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B)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須經最高法院之許可
(C)對於通常程序之第二審判決,以其判決不備理由而提起第三審上訴者,不須經最高法院之許可
(D)第三審之判決,原則上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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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4 · 2013/09/11
推薦的詳解#710813
未解鎖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C,D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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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B5 · 2013/09/11
推薦的詳解#710814
未解鎖
原本題目:下列關於第三審上訴之敘述,何者...
(共 3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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