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無年度 - 2017行政法考前猜題(八)#59846
無年度 - 2017行政法考前猜題(八)#59846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選擇題數:
25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選擇題 (25)
1. 何種行政處分具有執行力?(A)下命處分(B)侵益處分(C)羈束處分(D)裁量處分
2. 行政機關依法律規定必須作成行政處分,得否作成與如何作成皆已被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無裁量餘地。上述所指是何種行政處分?(A)羈束處分(B)裁量處分(C)下命處分(D)職權處分
3. 行政機關作成處分時有立法者給予的裁量空間,得在衡量事實後,在法律範圍內決定是否作成或以何種方式作成行政處分。上述所指是何種行政處分?(A)羈束處分(B)裁量處分(C)下命處分(D)職權處分
4. 何種行政機關管轄會探討行政機關管轄權衝突的問題?(A)事務管轄(B)土地管轄(C)機關管轄(D)層級管轄
5. 何種行政處分式課以人民一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當人民不遵守時得強制執行?(A)裁量處分(B)下命處分(C)形成處分(D)確認處分
6. 何種行政處分並不是用規制效果分出的類型?(A)下命處分(B)形成處分(C)確認處分(D)侵益處分
7. 何種行政處分並不是用對人民的影響而分出的類型?(A)侵益處分(B)授益處分(C)混合處分(D)確認處分
【已刪除】8. 職權處分與須協力處分是用何者作為分類標準?(A)有無裁量空間(B)對人民的影響(C)規制效果(D)法定方式
9. 要式處分與不要式處分是用何者作為分類標準?(A)有無裁量空間(B)對人民的影響(C)規制效果(D)法定方式
10. 下命處分、形成處分與確認處分是用何者作為分類標準?(A)有無裁量空間(B)對人民的影響(C)規制效果(D)法定方式
11. 羈束處分與裁量處分是用何者作為分類標準?(A)有無裁量空間(B)對人民的影響(C)規制效果(D)法定方式
12. 何種行政機關管轄會探討委任及委託及公權力委託的相關情形?(A)事務管轄(B)土地管轄(C)機關管轄(D)層級管轄
13.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行政處分提出陳述書相關敘述,何者錯誤?(A)只有行政處分相對人可以提出陳述書(B)利害關係人提出陳述書除了釋明事實及法律上陳述,亦須釋明其利害關係所在(C)相對人提出陳述書應為事實及法律上陳述(D)不於其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機會
14.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07條及108條舉行聽證的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舉行聽證 (B)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舉行聽證(C)行政機關認為沒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可以不舉行聽證(D)經聽證作成行政處分應以口頭為之,並通知當事人
15. 當行政處分具有何種效力時,象徵的是此行政處分無法再透過訴願及行政訴訟等通常管道救濟,而須透過特別救濟程序即程序再開?(A)形式存續力(B)實質存續力(C)構成要件效力(D)確認效力
16. 行政程序法第33條規定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在其所屬機關就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決定前行政程序應如何處理?(A)不管如何均可繼續執行(B)不管如何均停止執行(C)原則上停止執行,但有急迫情形,仍可為必要之處置(D)原則上繼續執行,但有急迫情形,必須停止執行
17.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33條公務員申請迴避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申請迴避僅需舉其原因與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相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對於該事件不得提出意見書(B)不服行政機關駁回決定者,得於五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受理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C)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在其所屬機關就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決定前,應停止行政程序。但有急迫情形,仍應為必要之處置(D)公務員有未經當事人申請迴避者,應由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依職權命其迴避
18. 何者屬於混合處分?(A)發放建造(B)獎學金發放(C)罰鍰(D)命令違法遊行解散
19. 依行政程序法第12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土地管轄決定因素?(A)動產所在地(B)企業或從事事業之處所(C)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D)主事務所或會址所在地
20. 何者不是須其他機關協力之行政處分的例子?(A)財政部請求移民署對未繳稅之人作成禁止出境處分(B)架設廣告看板之許可處分(C)特定營業執照核發(D)公務員任命
21.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之核發,俟得到建照,建築物完工欲啟用時,再向同一機關申請使用執照之核發,此時,主管機關在審查是否合乎申請使用執照之要件時,不得復以當初並未合乎建築執照之申請規定拒絕,此即行政處分的何種效力?(A)跨程序拘束力(B)構成要件效力(C)執行力(D)確認效力 .
22. 何種效力是行政處分存在效力的護身符,具有此效力的行政處分代表有一定程度的不得廢棄性?(A)實質存續力(B)構成要件效力(C)確認效力(D)執行力
23. 關於實質存續力的敘述,何者錯誤?(A)實質存續力絕對不能廢棄(B)實質存續力同時代表即是行政處分有限制的廢棄可能性(C)實質存續力存在時,行政機關不得廢棄;實質存續力消失時,行政機關得廢棄之(D)不論行政處分合法與否,只要尚未被撤銷、廢棄內容就會持續的對行政機關與相對人產生規制效果
24. 關於行政訴訟之反訴,何者錯誤?(A)設計目的為防止裁判歧異及避免重複起訴 (B)被告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行政法院提起 (C)原告對於反訴,不得復行提起反訴 (D)反訴之請求如專屬其他行政法院管轄,或與本訴之請求或其他防禦方法不相牽連者,仍得提起
25.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55條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得於期日偕同輔佐人到場,但人數不得逾幾人?(A)1人 (B)2人 (C)3人 (D)5人
申論題 (0)